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60616263646566676869707172737475767778798081828384858687888990919293949596979899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115116117118119120121122123124125126127128129130131132133134135136137138139140141142143144145146147148149150151152153154155156157158159160161162163164165166167168169170171172173174175176177178179180181182183184185186187188189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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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1>技术服务合作协议</h1>
- <p>甲方:{$info.card_holder}</p>
- <p></p>
- <p>乙方:福建米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p>
- <h2 class="h2center">第一条 基本情况</h2>
- <p class="tindent2em">鉴于,乙方是具有软件专业技术的服务提供商,同意为从事国内电子商务或其他商务活动的商户(甲方)提供第三方支付公司商户号及产品的委托申请和技术委托开发服务。</p>
- <p class="tindent2em">鉴于,甲方作为通过互联网或移动端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商户,同意在其业务中委托乙方申请第三方支付公司商户号及产品和委托乙方提供技术开发服务,以及使用乙方的技术服务平台。</p>
- <p class="tindent2em">因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条款,行使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p>
- <h2 class="h2center">第二条 服务内容</h2>
- <p class="tindent2em">2.1 甲方委托乙方向第三方支付公司申请商户号及产品,并委托乙方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双方约定具体产品内容详见附件《委托开户申请表》。</p>
- <p class="tindent2em">2.2 甲方向乙方缴纳风险保证金人民币 <u> /</u> 元(大写: 人民币 / 元整),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否则甲方超过 天未一次性足额缴纳保证金的,乙方有权拒绝提供服务并单方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若因甲方发生违规及风险交易,乙方将不予退还保证金;同时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当向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未发生违规及风险交易,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p>
- <p class="tindent2em">2.3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支持服务费人民币 / 元(大写: 人民币 / 元整),该费用在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技术服务费一次性收取,不予退还。</p>
- <p class="tindent2em">2.4 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率标准:微信公众号,费率1%</p>
- <p class="tindent2em">2.5 乙方仅向甲方提供第三方支付公司支付商户号及产品的委托申请和技术支持,不做任何资金留存、清算等二清行为。乙方不存在私自以甲方名义建立或开设支付通道、商户号,或将甲方名下支付通道提供给第三方使用的情况,亦不存在将甲方名下的任何支付通道,用于双方合作协议范围以外的用途。</p>
- <h2 class="h2center">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h2>
- <p class="tindent2em">3.1 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过程中,发现技术故障或其他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可联系乙方申请修复。如果是涉及乙方技术支持方面的故障,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恢复正常服务功能;如果是涉及第三方支付公司技术及产品方面的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系、敦促第三方支付公司恢复正常服务功能,尽可能减少对甲方业务活动造成的不利影响。如果是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商户号被风控无法交易,则乙方不负责任。</p>
- <p class="tindent2em">3.2 甲方有权根据协议约定查询、下载、存档甲方的订单交易数据。</p>
- <p class="tindent2em">3.3 甲方应每日进行资金账户的核对与清算,若发现交易异常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协助核查、处理。但若甲方未能尽到每日进行资金账户的核对与清算义务,而后续发现交易异常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p>
- <p class="tindent2em">3.4 甲方应当合法经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经营,包括但不限于:不得销售违法违禁物品或提供赌博、色情等违法服务,不得虚构虚假的交易事实等;不得超出营业范围经营;不得套现、泄露用户信息,以及不得违反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其他情形等。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诺,甲方在网上发布的任何信息和从事的任何商务活动,均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甲方具备从事该等商务活动所应具备的全部资质条件,并依法办理了相应的行政许可手续及备案手续,若因上述原因造成任何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相应责任。若因甲方自身违规业务触发第三方支付公司的风控,造成资金冻结的后果,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但如乙方因此而遭受政府的处罚或产生任何经济损失的,甲方须予以赔偿。</p>
- <p class="tindent2em">3.5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基本公司经营资料、业务情况说明及相关法律证明、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基本存在账户信息、法人身份证信息、公司经营场地、甲方运营的网站/APP/公众号/小程序/快应用等产品的下载登录地址等,并应对其向乙方传送的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因甲方资料不准确、不真实或数据错误而由此导致的任何风险和任何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并同乙方共同防范套现、色情、欺诈等风险。若因上述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p>
- <p class="tindent2em">3.6 甲方不得采用技术手段或其它非法手段截获客户的个人信息等,也不得代客户提交订单及进行支付。在客户进行相关支付时,甲方应当提供正确引导,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为甲方提供服务并要求甲方承担一切损失。甲方负责与甲方相关的渠道管理和风险控制。对于交易异常的客户,包括交易次数过于频繁、交易额异常波动等情形,甲方应对该交易者进行监控并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未尽到通知义务的,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须由甲方承担。</p>
- <p class="tindent2em">3.7 甲方应及时处理甲方商业活动中的各项纠纷,如:佣金纠纷、客户的消费投诉,货物品质、价格及售后服务纠纷等。一切因交易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交付等引发的甲方与客户的纠纷和争议以及甲方经营行为违反有关法律等产生的问题等均应由甲方自行处理和承担,与乙方无关。甲方没有积极配合处理用户投诉等纠纷的、投诉升级的,乙方有权单方面停止支付技术支持,暂停甲方交易。若乙方因此对外承担责任或受到损失的,甲方应对乙方予以赔偿。</p>
- <p class="tindent2em">3.8 若甲方发运实物给客户的,应当要求客户收到货物后在收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妥善保留该收货单据。当出现客户拒付或否认交易等纠纷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相关银行、中国银联、司法机关、金融监管机构等的调查工作,及时准确地提供相关交易信息和上述收货单据。否则,甲方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p>
- <p class="tindent2em">3.9 甲方不得把账号、支付账户、技术接口、安全协议及证书等转交或泄露给其它企业及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用于除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产品,同时不得对本账号及支付账户进行出租、出借、出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亦不得用于本协议范围以外的用途,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提供的支付技术服务平台为除甲方外的第三方法人或自然人提供电子支付服务,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其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p>
- <p class="tindent2em">3.10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账号、密码以及安全认证工具是甲方进入乙方提供的服务平台的唯一有效凭证。甲方可通过该账号登录乙方平台用以查询信息、退款、发起代付、修改账户信息等。甲方应谨慎管理乙方提供的系统账号、密码以及安全认证工具。在账号和密码被乙方系统识别正确的前提下进行的业务操作均视为甲方或甲方的合法授权人进行的操作。如甲方发现有他人冒用、盗用或未经甲方授权使用其账号或操作其资金,应及时向乙方挂失,并按照乙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予以配合。甲方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关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法律责任,甲方应当对其防范提示有所了解,并应当依法申请开立、使用并妥善保管账号,不得出租、出借、出售及购买账号等。甲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将账号密码以任何方式提供给包括自称是乙方工作人员在内的其他企业任何人使用或用于除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业务产品。因甲方账号和密码保管及使用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p>
- <p class="tindent2em">3.11 在服务有效期内,若交易时发生技术性障碍,影响实时支付,甲方应积极合作,配合乙方及相关第三方(如发卡行、第三方支付公司、银行等)查明原因,以求妥善处理。</p>
- <p class="tindent2em">3.12 甲方在此确认,其已充分了解和知悉乙方反对其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任何形式利益之立场,并承诺将本着廉洁公平原则避免此类情形,不向乙方的员工私自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各种奖励、私人费用补偿、私人旅游、高消费娱乐等不当利益。</p>
- <h2 class="h2center">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h2>
- <p>4.1 乙方应当按本协议约定处理甲方发来的支付请求。</p>
- <p>4.2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支付信息查询功能。</p>
- <p>4.3 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乙方应及时响应甲方反映的问题。</p>
- <p>4.4 乙方有权对其提供的服务进行改进,有权根据系统升级等需要暂时中止提供电子支付服务,但乙方应提前1个工作日通过自身网站或以其它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p>
- <p>4.5 乙方有权对甲方资信情况、经营状况、商品种类等进行审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中止服务或终止协议,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向甲方追偿因这些情形所导致的损失:</p>
- <p class="tindent2em">4.5.1 单独或与他方串通盗窃、诈骗资金;</p>
- <p class="tindent2em">4.5.2 身份证明、企业登记资料、行政许可证、业务范围、经营场地等与实际不符或虚假的;</p>
- <p class="tindent2em">4.5.3 无理拒绝通过乙方支付技术平台而发生的成功交易;</p>
- <p class="tindent2em">4.5.4 甲方交易中存在过多的交易纠纷或过大的交易风险、且经双方友好协商无法解决;</p>
- <p class="tindent2em">4.5.5 甲方没有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无法及时得到反馈;</p>
- <p class="tindent2em">4.5.6 司法机关、金融监管机构、发卡行、第三方支付公司、中国银联出具的要求中止或终止对甲方的支付结算的书面通知;</p>
- <p class="tindent2em">4.5.7 故意诋毁或损害乙方平台声誉的;</p>
- <p class="tindent2em">4.5.8 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具体内容如下:
-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p>
- <p class="tindent4em">4.5.8.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p>
- <p class="tindent4em">4.5.8.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p>
- <p class="tindent4em">4.5.8.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p>
- <p class="tindent4em">4.5.8.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p>
- <p class="tindent4em">4.5.8.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p>
- <p class="tindent4em">4.5.8.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p>
- <p class="tindent4em">4.5.8.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p>
- <p class="tindent4em">4.5.8.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p>
- <p class="tindent4em">4.5.8.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p>
- <p class="tindent2em">4.5.9 开展的业务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p>
- <p>4.6 乙方有权在甲方因业务或联络方式变更、终止或发生上述情形未及时通知乙方的情况下终止本协议。</p>
- <p>4.7 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支付申请,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有关款项。</p>
- <h2 class="h2center">第五条 风险说明</h2>
- <p class="tindent2em">鉴于目前网络支付技术及国内、国际电子商务环境均尚未成熟,其电子商务立法以及信用体制还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甲方作为商户在开展电子商务业务时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变更、犯罪侵权导致的坏账、客户拒付等。甲方明确知晓上述风险的存在并愿意承担该等风险可能带来的一切损失,后续甲方不得因此而向乙方追偿相应的损失。</p>
- <h2 class="h2center">第六条 安全条款</h2>
- <p class="tindent2em">甲方应对乙方采取的减少损失的措施予以积极协助,对乙方及相关银行或公安部门发现的他人假冒客户名义购物事件的相关调查,甲方应当给予积极配合,采取暂缓发货、暂时冻结客户在甲方的账户等积极措施;对于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p>
- <h2 class="h2center">第七条 保密条款</h2>
- <p class="tindent2em">双方在合作期内获得的信息及本合同和附件内容均为保密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手续费率及支付方式、结算方式、接口技术、安全协议及证书等,任何一方均应当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除非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否则,泄密方须赔偿被泄密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本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p>
- <h2 class="h2center">第八条 不可抗力</h2>
- <p class="tindent2em">8.1 不可抗力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或不作为。鉴于网络所具有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应包括但不限于黑客恶意攻击,现有正常安全手段无法预防的计算机病毒侵入及发作,因电信运营商问题导致网络中断服务器不可访问、发卡行掉单、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调整导致之影响、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在内的任何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情形。</p>
- <p class="tindent2em">8.2 若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则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之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p>
- <p class="tindent2em">8.2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合同。</p>
- <h2 class="h2center">第九条 违约责任</h2>
- <p class="tindent2em">9.1 乙方违约,甲方应及时与乙方联系,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问题,如无法达成一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及主张实际损失的费用。主张实际损失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p>
- <p class="tindent2em">9.2 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服务,并要求甲方赔偿实际损失及主张实际损失的费用。乙方主张实际损失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p>
- <p class="tindent2em">9.3 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违约,双方互不负赔偿责任,但对怠于履行通知义务所导致的对方的损失不能免责。</p>
- <p class="tindent2em">9.4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所有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p>
- <h2 class="h2center">第十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h2>
- <p class="tindent2em">10.1 本合同及为本合同目的所签订的所有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协议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法律并按其解释。</p>
- <p class="tindent2em">10.2 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另行签订变更协议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p>
- <p class="tindent2em">10.3 后继立法除其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p>
- <p class="tindent2em">10.4 本合同及为本合同目的所签订的所有协议的争议均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p>
- <h2 class="h2center">第十一条 合同期限</h2>
- <p class="tindent2em">11.1 本协议有效期为 壹 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p>
- <p class="tindent2em">11.2 在本协议有效期满前30日内,双方无书面异议的,协议期限自动延长一个合作周期,即一年,延长期限自本协议约定的到期日的次日起算。延长次数不受限制。</p>
- <h2 class="h2center">第十二条 变更与终止</h2>
- <p class="tindent2em">12.1 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协议中的有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解释,补充协议和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p>
- <p class="tindent2em">12.2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的变更或解除应当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任何单方变更或解除均为违约。</p>
- <h2 class="h2center">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h2>
- <p class="tindent2em">13.1 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p>
- <p class="tindent2em">13.2 本电子协议与纸质文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p>
- <p class="tindent2em">13.3 其他约定事项(如有)</p>
- <p class="tindent2em"></p>
- <p style="text-indent: 2em; font-weight: bold">本协议由下述当事各方签署。各方在此确认,在签署本协议时,各方已就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讨论,各方对协议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或异议,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p>
- <p style="text-indent: 2em; font-weight: bold">(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p>
- <p style="text-indent: 2em; font-weight: bold">甲方: {$info.card_holder} </p>
- <p style="text-indent: 2em; font-weight: bold">乙方: 福建米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p>
- </div>
- <div style="margin-top:15px;">
- <h1>技术服务合作协议</h1>
- <p>甲方:{$info.card_holder}</p>
- <p></p>
- <p>乙方:广州市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p>
- <h2 class="h2center">第一条 基本情况</h2>
- <p class="tindent2em">鉴于,乙方是具有软件专业技术的服务提供商,同意为从事国内电子商务或其他商务活动的商户(甲方)提供第三方支付公司商户号及产品的委托申请和技术委托开发服务。</p>
- <p class="tindent2em">鉴于,甲方作为通过互联网或移动端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商户,同意在其业务中委托乙方申请第三方支付公司商户号及产品和委托乙方提供技术开发服务,以及使用乙方的技术服务平台。</p>
- <p class="tindent2em">因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条款,行使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p>
- <h2 class="h2center">第二条 服务内容</h2>
- <p class="tindent2em">2.1 甲方委托乙方向第三方支付公司申请商户号及产品,并委托乙方提供技术服务支持。</p>
- <p class="tindent2em">2.2 乙方仅向甲方提供第三方支付公司支付商户号及产品的委托申请和技术支持,不做任何资金留存、清算等二清行为。乙方不存在私自以甲方名义建立或开设支付通道、商户号,或将甲方名下支付通道提供给第三方使用的情况,亦不存在将甲方名下的任何支付通道,用于双方合作协议范围以外的用途。</p>
- <h2 class="h2center">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h2>
- <p class="tindent2em">3.1 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过程中,发现技术故障或其他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可联系乙方申请修复。如果是涉及乙方技术支持方面的故障,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恢复正常服务功能;如果是涉及第三方支付公司技术及产品方面的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系、敦促第三方支付公司恢复正常服务功能,尽可能减少对甲方业务活动造成的不利影响。如果是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商户号被风控无法交易,则乙方不负责任。</p>
- <p class="tindent2em">3.2 甲方有权根据协议约定查询、下载、存档甲方的订单交易数据。</p>
- <p class="tindent2em">3.3 甲方应每日进行资金账户的核对与清算,若发现交易异常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协助核查、处理。但若甲方未能尽到每日进行资金账户的核对与清算义务,而后续发现交易异常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p>
- <p class="tindent2em">3.4 甲方应当合法经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经营,包括但不限于:不得销售违法违禁物品或提供赌博、色情等违法服务,不得虚构虚假的交易事实等;不得超出营业范围经营;不得套现、泄露用户信息,以及不得违反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其他情形等。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诺,甲方在网上发布的任何信息和从事的任何商务活动,均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甲方具备从事该等商务活动所应具备的全部资质条件,并依法办理了相应的行政许可手续及备案手续,若因上述原因造成任何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相应责任。若因甲方自身违规业务触发第三方支付公司的风控,造成资金冻结的后果,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但如乙方因此而遭受政府的处罚或产生任何经济损失的,甲方须予以赔偿。</p>
- <p class="tindent2em">3.5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基本公司经营资料、业务情况说明及相关法律证明、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基本存在账户信息、法人身份证信息、公司经营场地、甲方运营的网站/APP/公众号/小程序/快应用等产品的下载登录地址等,并应对其向乙方传送的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因甲方资料不准确、不真实或数据错误而由此导致的任何风险和任何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并同乙方共同防范套现、色情、欺诈等风险。若因上述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p>
- <p class="tindent2em">3.6 甲方不得采用技术手段或其它非法手段截获客户的个人信息等,也不得代客户提交订单及进行支付。在客户进行相关支付时,甲方应当提供正确引导,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为甲方提供服务并要求甲方承担一切损失。甲方负责与甲方相关的渠道管理和风险控制。对于交易异常的客户,包括交易次数过于频繁、交易额异常波动等情形,甲方应对该交易者进行监控并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未尽到通知义务的,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须由甲方承担。</p>
- <p class="tindent2em">3.7 甲方应及时处理甲方商业活动中的各项纠纷,如:佣金纠纷、客户的消费投诉,货物品质、价格及售后服务纠纷等。一切因交易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交付等引发的甲方与客户的纠纷和争议以及甲方经营行为违反有关法律等产生的问题等均应由甲方自行处理和承担,与乙方无关。甲方没有积极配合处理用户投诉等纠纷的、投诉升级的,乙方有权单方面停止支付技术支持,暂停甲方交易。若乙方因此对外承担责任或受到损失的,甲方应对乙方予以赔偿。</p>
- <p class="tindent2em">3.8 若甲方发运实物给客户的,应当要求客户收到货物后在收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妥善保留该收货单据。当出现客户拒付或否认交易等纠纷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相关银行、中国银联、司法机关、金融监管机构等的调查工作,及时准确地提供相关交易信息和上述收货单据。否则,甲方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p>
- <p class="tindent2em">3.9 甲方不得把账号、支付账户、技术接口、安全协议及证书等转交或泄露给其它企业及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用于除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产品,同时不得对本账号及支付账户进行出租、出借、出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亦不得用于本协议范围以外的用途,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提供的支付技术服务平台为除甲方外的第三方法人或自然人提供电子支付服务,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其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p>
- <p class="tindent2em">3.10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账号、密码以及安全认证工具是甲方进入乙方提供的服务平台的唯一有效凭证。甲方可通过该账号登录乙方平台用以查询信息、退款、发起代付、修改账户信息等。甲方应谨慎管理乙方提供的系统账号、密码以及安全认证工具。在账号和密码被乙方系统识别正确的前提下进行的业务操作均视为甲方或甲方的合法授权人进行的操作。如甲方发现有他人冒用、盗用或未经甲方授权使用其账号或操作其资金,应及时向乙方挂失,并按照乙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予以配合。甲方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关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法律责任,甲方应当对其防范提示有所了解,并应当依法申请开立、使用并妥善保管账号,不得出租、出借、出售及购买账号等。甲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将账号密码以任何方式提供给包括自称是乙方工作人员在内的其他企业任何人使用或用于除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业务产品。因甲方账号和密码保管及使用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p>
- <p class="tindent2em">3.11 在服务有效期内,若交易时发生技术性障碍,影响实时支付,甲方应积极合作,配合乙方及相关第三方(如发卡行、第三方支付公司、银行等)查明原因,以求妥善处理。</p>
- <p class="tindent2em">3.12 甲方在此确认,其已充分了解和知悉乙方反对其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任何形式利益之立场,并承诺将本着廉洁公平原则避免此类情形,不向乙方的员工私自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各种奖励、私人费用补偿、私人旅游、高消费娱乐等不当利益。</p>
- <h2 class="h2center">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h2>
- <p>4.1 乙方应当按本协议约定处理甲方发来的支付请求。 </p>
- <p>4.2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支付信息查询功能。</p>
- <p>4.3 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乙方应及时响应甲方反映的问题。</p>
- <p>4.4 乙方有权对其提供的服务进行改进,有权根据系统升级等需要暂时中止提供电子支付服务,但乙方应提前1个工作日通过自身网站或以其它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p>
- <p>4.5 乙方有权对甲方资信情况、经营状况、商品种类等进行审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中止服务或终止协议,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向甲方追偿因这些情形所导致的损失:</p>
- <p class="tindent2em">4.5.1 单独或与他方串通盗窃、诈骗资金;</p>
- <p class="tindent2em">4.5.2 身份证明、企业登记资料、行政许可证、业务范围、经营场地等与实际不符或虚假的;</p>
- <p class="tindent2em">4.5.3 无理拒绝通过乙方支付技术平台而发生的成功交易;</p>
- <p class="tindent2em">4.5.4 甲方交易中存在过多的交易纠纷或过大的交易风险、且经双方友好协商无法解决;</p>
- <p class="tindent2em">4.5.5 甲方没有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无法及时得到反馈;</p>
- <p class="tindent2em">4.5.6 司法机关、金融监管机构、发卡行、第三方支付公司、中国银联出具的要求中止或终止对甲方的支付结算的书面通知;</p>
- <p class="tindent2em">4.5.7 故意诋毁或损害乙方平台声誉的;</p>
- <p class="tindent2em">4.5.8 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具体内容如下:
-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 </p>
- <p class="tindent4em">4.5.8.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p>
- <p class="tindent4em">4.5.8.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p>
- <p class="tindent4em">4.5.8.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p>
- <p class="tindent4em">4.5.8.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p>
- <p class="tindent4em">4.5.8.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p>
- <p class="tindent4em">4.5.8.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p>
- <p class="tindent4em">4.5.8.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p>
- <p class="tindent4em">4.5.8.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p>
- <p class="tindent4em">4.5.8.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p>
- <p class="tindent2em">4.5.9 开展的业务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p>
- <p>4.6 乙方有权在甲方因业务或联络方式变更、终止或发生上述情形未及时通知乙方的情况下终止本协议。</p>
- <p>4.7 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支付申请,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有关款项。</p>
- <h2 class="h2center">第五条 风险说明</h2>
- <p class="tindent2em">鉴于目前网络支付技术及国内、国际电子商务环境均尚未成熟,其电子商务立法以及信用体制还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甲方作为商户在开展电子商务业务时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变更、犯罪侵权导致的坏账、客户拒付等。甲方明确知晓上述风险的存在并愿意承担该等风险可能带来的一切损失,后续甲方不得因此而向乙方追偿相应的损失。</p>
- <h2 class="h2center">第六条 安全条款</h2>
- <p class="tindent2em">甲方应对乙方采取的减少损失的措施予以积极协助,对乙方及相关银行或公安部门发现的他人假冒客户名义购物事件的相关调查,甲方应当给予积极配合,采取暂缓发货、暂时冻结客户在甲方的账户等积极措施;对于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p>
- <h2 class="h2center">第七条 保密条款</h2>
- <p class="tindent2em">双方在合作期内获得的信息及本合同和附件内容均为保密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手续费率及支付方式、结算方式、接口技术、安全协议及证书等,任何一方均应当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除非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否则,泄密方须赔偿被泄密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本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p>
- <h2 class="h2center">第八条 不可抗力</h2>
- <p class="tindent2em">8.1 不可抗力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或不作为。鉴于网络所具有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应包括但不限于黑客恶意攻击,现有正常安全手段无法预防的计算机病毒侵入及发作,因电信运营商问题导致网络中断服务器不可访问、发卡行掉单、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调整导致之影响、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在内的任何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情形。</p>
- <p class="tindent2em">8.2 若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则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之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p>
- <p class="tindent2em">8.3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合同。</p>
- <h2 class="h2center">第九条 违约责任</h2>
- <p class="tindent2em">9.1 乙方违约,甲方应及时与乙方联系,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问题,如无法达成一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及主张实际损失的费用。主张实际损失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p>
- <p class="tindent2em">9.2 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服务,并要求甲方赔偿实际损失及主张实际损失的费用。乙方主张实际损失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p>
- <p class="tindent2em">9.3 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违约,双方互不负赔偿责任,但对怠于履行通知义务所导致的对方的损失不能免责。</p>
- <p class="tindent2em">9.4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所有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p>
- <h2 class="h2center">第十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h2>
- <p class="tindent2em">10.1 本合同及为本合同目的所签订的所有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协议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法律并按其解释。</p>
- <p class="tindent2em">10.2 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另行签订变更协议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p>
- <p class="tindent2em">10.3 后继立法除其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p>
- <p class="tindent2em">10.4 本合同及为本合同目的所签订的所有协议的争议均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p>
- <h2 class="h2center">第十一条 合同期限</h2>
- <p class="tindent2em">11.1 本协议有效期为 壹 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p>
- <p class="tindent2em">11.2 在本协议有效期满前30日内,双方无书面异议的,协议期限自动延长一个合作周期,即一年,延长期限自本协议约定的到期日的次日起算。延长次数不受限制。</p>
- <h2 class="h2center">第十二条 变更与终止</h2>
- <p class="tindent2em">12.1 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协议中的有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解释,补充协议和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p>
- <p class="tindent2em">12.2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的变更或解除应当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任何单方变更或解除均为违约。</p>
- <h2 class="h2center">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h2>
- <p class="tindent2em">13.1 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p>
- <p class="tindent2em">13.2 本电子协议与纸质文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p>
- <p class="tindent2em">13.3 其他约定事项(如有)</p>
- <p class="tindent2em"></p>
- <p style="text-indent: 2em; font-weight: bold">本协议由下述当事各方签署。各方在此确认,在签署本协议时,各方已就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讨论,各方对协议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或异议,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p>
- <p style="text-indent: 2em; font-weight: bold">(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p>
- <p style="text-indent: 2em; font-weight: bold">甲方: {$info.card_holder} </p>
- <p style="text-indent: 2em; font-weight: bold">乙方: 广州市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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